闻董孟起副枢乃弟鄂霄院判凶讣哭之二首

天狗忽堕地,兵生牙帐中。
宁为仗剑死,不作倒戈攻。
故国魂归黑,平原血溅红。
惊心激此变,谁为责元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这首诗是宋代文学家范仲淹的《哭李觏》。

我们来了解一下范仲淹的背景。范仲淹(989年-1052年),字希文,苏州吴县人。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以其清廉、勤政、爱民而闻名于世。他的诗歌作品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尤其是他的一些爱国诗篇,如《岳阳楼记》、《渔家傲·秋思》等,展现了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深厚感情。

我们来看这首诗。“闻董孟起副枢乃弟鄂霄院判凶讣哭之二首”中的“董孟起”和“鄂霄”都是范仲淹的弟弟,其中“鄂霄”是范仲淹的哥哥。这里“副枢”指的是副宰相,即宰相;“院判”则是指地方上的行政官员或幕僚。

范仲淹在这首诗中表达了对弟弟的哀悼之情。然而,由于我无法直接查阅相关资料,无法提供具体的背景信息,所以无法详细解读这首诗的内容。但是,我可以告诉您,这首诗可能是范仲淹在听闻弟弟去世的消息后所创作的两首诗作。这两首诗反映了作者对弟弟的深情怀念以及他对政治事业的执着追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