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上 · 门人陆澄录 · 五十八

澄曰:“好色、好利、好名等心,固是私欲,如闲思杂虑,如何亦谓之私欲?”
先生曰:“毕竟从好色、好利、好名等根上起,自寻其根便见。如汝心中决知是无有做劫盗的思虑,何也?以汝元无是心也。汝若于货、色、名、利等心,一切皆如不做劫盗之心一般,都消灭了,光光只是心之本体,看有甚闲思虑?此便是‘寂然不动’,便是‘未发之中’,便是‘廓然大公’。自然‘感而遂通’,自然‘发而中节’,自然‘物来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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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陆澄问:“好色、贪财、慕名等心,固然是私欲,但像那些闲思杂念,为什么也被叫做私欲呢?”

先生说:“闲思杂念归根结底还是从好色、贪财、慕名等这些病根上滋生的,自己寻根溯源时定会发现。譬如,发自内心的绝无盗窃的想法,什么原因?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这份心思。你如果对财、色、名、利等心思都似不做盗贼的心一样,都铲除了,只剩下完完全全的心之本体,还有什么闲思杂念呢?这便是心体寂静不动,便是一切情感未发时的中正平和,便是心胸广阔、公正。这样的心体自然能够感遇外物而无所不通,心体的发用也自然能够符合中正节制,有事物呈现于心体也自然能够顺应了。”

介绍


《传习录》是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著作,主要记录了他与弟子们的对话和交流内容。其中,《卷上·门人陆澄录·五十八》的内容较为简短,但仍然包含了关于心学的一些重要观点。

在这一段中,我们可能会看到一些关于“良知”的讨论,这是王阳明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王阳明认为,“良知”是人的本性或天理的体现,在人的心灵深处存在着一个光明正直、善良仁爱的本质。他强调通过内心反省和实践来发现并培养这种良知。

此外,《传习录》中还可能提到一些关于“致良知”的方法,即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这些道德原则,并且将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王阳明认为,“致”就是达到、实现的意思,在这里指的是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思来提升自己内心的修养。

总的来说,《传习

注解

《易经·系辞上》第十章:“《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程颐:“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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