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二日携儿侄西村观获示之以诗

人生须饱腹,农事其本根。
安坐而取食,愧耻何可言。
我曹蒙祖泽,以有此田园。
儒衣吓乡里,道义未能敦。
秋成属登稼,耞板响朝昏。
间携小儿子,观获前山村。
割把汗流体,打取兼劳烦。
岂敢惜艰苦,颗粒天地恩。
儿曹嗜果饵,且饭意不存。
那知养命主,农夫尔宜尊。
古人出躬耕,立功弥乾坤。
游闲了一生,不如犬与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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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七月十二日携儿侄西村观获示之以诗》是宋代文学家范仲淹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此诗作于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七月的一天。

范仲淹(989-1052) 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范仲淹幼年丧父,家境衰落,在长兄范纯仁的庇护下长大。他自幼刻苦学习,以天下为己任。嘉祐二年(1057),范仲淹中进士,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他在任地方官员期间,推行“庆历新政”,改革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许多旧制度,并积极组织训练民兵,加强边疆防御,对北宋中期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有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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