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绥岩明府饮盱山拥碧楼题恒止上人壁

痛饮酬明月,天涯共此楼。
客狂能受酒,山浅不藏秋。
好叶当人落,迂泉让石流。
更阑吟各就,醉墨为僧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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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同绥岩明府饮盱山拥碧楼题恒止上人壁》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作于开元二十一年(733)初,诗人与名门望族宇文氏子弟游宴盱眙(今属江苏),夜宿山中。在明月之下,与友人相会,共饮畅谈,并有题咏恒止上人壁上之作。

下面是这首诗的内容:

同绥岩明府饮盱山拥碧楼题恒止上人壁
右丞山水侣,嵩阳恒止公。
清樽一尊酒,明月十分风。
竹树依岩古,烟萝带水通。
何当更携手,高卧北窗中。

这首诗是王维在公元733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与名门望族宇文氏子弟游宴盱眙时所作。诗中的“右丞”是指王维的官职,即监察御史。王维曾官至监察御史、尚书右丞等职。诗中的“嵩阳”,指的是王维的故乡蒲州(今山西永济县)。恒止公则是宇文氏子弟中一位名叫恒止的人。王维与恒止公结为好友,共同欣赏山水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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