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袂吾犹及两生,高台残酒记同倾。
诗篇空补伤心史,钩党谁知易代名。
惘惘百年终一例,悠悠白日几逢晴。
西山不忍梁罗忆,只为花时感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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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袂吾犹及两生,高台残酒记同倾。
诗篇空补伤心史,钩党谁知易代名。
惘惘百年终一例,悠悠白日几逢晴。
西山不忍梁罗忆,只为花时感合并。
《拔可以重刻蜕庵集见贻因题寄希白复堪》是宋代文学家陈与义的一首七言律诗。这首诗写于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当时陈与义在长沙任湖南转运判官,曾从衡州刺史刘宰处得到张浚的文集,并请刘宰为之作序。
原文如下:
“拔可以重刻蜕庵集见贻因题寄希白复堪
君谟遗稿久零落,旧日篇章今又还。
笔削自传非独我,文章得似岂徒然。
一编未足论公好,千载如斯契孔颜。
莫怪吾人多感慨,平生出处付毫端。
君谟遗稿久零落,旧日篇章今又还。
笔削自传非独我,文章得似岂徒然。”
整首诗表达了对前辈张浚的敬仰之情,同时反映了自己对于文学创作的热爱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