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

九载妖魔乱,先朝宝训垂。
又逢年厄闰,复演卦重离。
善禁刀能厌,神奸鼎共知。
何三堪辅地,棼乱遂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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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天津纪乱十二首其一》是清代文学家黄遵宪的作品,并非由您直接介绍的文学作品。该作品创作于光绪二十六年,具体年份为1898年,属于晚清时期的作品。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号人境庐主人,广东省梅州客家人,清末民初的著名政治家、文学家。他是一位戊戌变法时期的积极参与者,曾历任多个重要职务,如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等。在戊戌维新变法期间,他支持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但最终因策略失当而遭贬职。

《天津纪乱十二首其一》作为黄遵宪的作品,其内容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国家危机。诗中描述了九年间妖魔肆虐,先朝的宝训被忽视,同时伴随着政治上的动荡和民间的不安。诗中提到“又逢年厄闰”,暗示了当时中国正处于多事之秋,各种矛盾交织。同时,诗中也表达了对国家命运和人民生活状态的深切关怀。

《天津纪乱十二首其一》不仅是黄遵宪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研究晚清历史和民初社会的重要文献。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和分析,人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人民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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