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书屋为又微声山两侄赋三首 其三

夕火晨香共一龛,闲随清磬出花南。
居人尽识藏书处,碧藓苍藤白石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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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竹溪书屋为又微声山两侄赋三首 其三》是宋代诗人苏轼创作的一首诗。此诗作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当时作者正任徐州知州,与弟弟苏辙同在徐州任职。苏轼兄弟俩酷爱竹子,而竹溪书屋是他们常去的一个地方。此诗即是作者应两侄之请,以“竹溪”为题,写自己对竹林的喜爱之情。

下面是这首诗的内容:

竹溪书屋为又微声山两侄赋三首其三
苏轼

竹溪书屋,乃东坡先生所筑也。
余昔岁从兄子瞻来守日,
见公有《书屋记》,云:“有轩窗,有床榻,有屏几,有书画琴尊彝器,皆竹间物。”
今十余年,公已没矣。
然想见其人,如生。
而书室尚存,独两侄不得一至。
乃作是诗,寄两侄,并求钱济甫、李次翁书之。
竹溪书屋,东坡先生所筑也。
余昔岁从兄子瞻来守日,
见公有《书屋记》,云:“有轩窗,有床榻,有屏几,有书画琴尊彝器,皆竹间物。”
今十余年,公已没矣。
然想见其人,如生。
而书室尚存,独两侄不得一至。
乃作是诗,寄两侄,并求钱济甫、李次翁书之。
竹溪之北麓,有大溪,自西而来,绕南冈东流。
公植竹万根于溪北,号曰“千顷竹”。
故得名焉。
余尝谓:“非千顷之水,无以发千丈之竹。”
今观竹溪,则千顷之水,不待水而后竹可千丈也。
然竹之始生也,必远本而引诸他处者,
然后得以生;生而复长,长复复大,大而不衰;
然后可以竹溪之名予之。虽欲勿予,而亦莫能予也。
是故余作《竹溪记》,
而子瞻乃取其文刻诸石。
后十年,子由守徐州。
闻竹溪之不可废也,乃新其堂而广其居,
且请于朝,得复以为书堂,而子瞻之所为《书堂记》遂废不复言矣。
子由来守,既毁其堂而新其居,
乃叹曰:“向之以为不可废者,子瞻也;
而今之以为可废者,我也。”
呜呼!
竹溪之不可废,犹人之不可废者欤?
然犹有说焉。
夫天下理无穷,而吾知之有尽。
方其知之也,可谓知道矣;
及其放之也,不可使无用,则亦不可使之有害。
是犹培塿之山,可以为霖雨,可以为刮瓢饮也;
而山之无益于世也可知矣。
今夫世之大患者,非民而已邪?
苟民安土乐生,将谁为患?
今也或苦民以逞其欲,或养民以致其乱;或劳民以行其政,或扰民以兴其功:
是皆民之未害也已甚者也。
若夫民之不可易者,岂特竹溪哉?
而况于竹溪乎?
吾是以知其不可废也。
然子由之不学于先生者,何哉?
吾不能夺子瞻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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