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江苏巡抚陈弘谋之任

东南繁剧地,抚治寄贤良。
为我苏徐海,宜民简召王。
允惟力沟洫,方可课耕桑。
实政斯应树,虚名尚谨防。
一心要于敬,五字示其纲。
勖尔推行善,芳同桂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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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赐江苏巡抚陈弘谋之任》是一首清代乾隆年间创作的古诗,全文如下:东南繁剧地,抚治寄贤良。为我苏徐海,宜民简召王。允惟力沟洫,方可课耕桑。实政斯应树,虚名尚谨防。一心要于敬,五字示其纲。这首诗表达了陈弘谋担任江苏巡抚时的政治理念和治理思路。下面是具体介绍:

  1. 创作背景:《赐江苏巡抚陈弘谋之任》的创作时间是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此时陈弘谋刚刚从陕西巡抚的职位上调至江苏,开始了他的任期。这首诗是他对于江苏地区复杂地理环境和治理工作的反思与展望,同时也反映了他对地方政务的深刻理解和个人对清政府忠诚的态度。
  2. 诗歌主题:诗中“东南繁剧地,抚治寄贤良”两句点明了江苏地区作为东南重镇,需要一位贤明有德的官员来治理。接下来的“为我苏徐海,宜民简召王”则是对江苏地理位置的概述,强调了陈弘谋作为巡抚的职责——以民众为本,简明扼要地处理政务。
  3. 治理策略:在“允惟力沟洫,方可课耕桑”两句中,陈弘谋提出了他的政治策略。他认为治理水利是关键,只有保证了农田的灌溉和排水系统的有效运行,才能有效地推动农业生产。这显示了他对于农业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水利工程的重视。
  4. 廉政自律:“实政斯应树,虚名尚谨防”这两句体现了陈弘谋的廉政意识。他提醒自己要以实际成效为政绩基础,避免因追求虚名而忽视民生。这表明了他对政治清廉的追求,也是他能够长期担任重要职务的原因之一。
  5. 个人品质:最后两句“一心要于敬,五字示其纲”,表达了陈弘谋对于职责的认真态度和个人修养。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江苏地区的繁荣稳定作出贡献。这种敬业精神和高尚品德使他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尊敬。
  6. 评价影响:陈宏谋的治理实践得到了乾隆皇帝的认可。他在历任地方总督期间,都展现出了爱民如子的情怀,深受百姓的拥戴。乾隆曾评价他:“外任三十余年,历行省十有二,历任二十有一。”这足以证明他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

《赐江苏巡抚陈弘谋之任》不仅是一首反映清代官场风貌的古诗,也是陈弘谋个人政治理念、治理思想和廉政自律的真实写照。通过这首诗,人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位历史上的重要官员,以及他在江苏地区所作的贡献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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