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道德经(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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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鬥。达到目的了却不自夸,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于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介绍
《道德经(第三十章)》是道家经典,由先秦道家思想代表人物庄子所著。这一章节主要探讨了如何通过“无为”获得更高的智慧和境界。它强调遵循自然法则、顺其天性以及放下执着的重要性,并鼓励人们放弃名利追求更深层的自我认知。
《道德经(第三十章)》的核心概念包括:“水来土掩,木秀于林风必凋”——水不能永远覆盖,草能生长在树上;“以道之任万物而无物”——如果世间有万事万物,则世上有自然规律。“德入下,身与利常同。”意思是指达到某种境界时,自己的行为应与利益相容,并不因追求名利而忽略大道的道理。
此篇主要强调了顺应天性、放下执着、尊重事物本性的重要性。它启发人们超越社会等级观念,寻求更高层次的智慧和平衡和谐的社会关系。
注解
其事好还: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还:还报、报应。
凶年:荒年、灾年。
善者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取强:逞强、好胜。
物壮:强壮、强硬。
不道:不合乎于“道”。
早已:早死、很快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