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原思给孔子家当总管,孔子给他俸米九百,原思推辞不要。孔子说:“不要推辞。(如果有多的,)给你的乡亲们吧。”
《论语·雍也篇·第五章》是一篇重要的文献,涉及多个方面的思想观念。下面将详细探讨《论语·雍也篇·第五章》中的内容:
《论语·雍也篇·第五章》不仅是儒家思想的宝库,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这一篇章的深入阅读和理解,人们不仅可以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还能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精髓。
原思:姓原名宪,字子思,鲁国人。孔子的学生,生于公元前515年。孔子在鲁国任司法官的时候,原思曾做他家的总管。
宰:家宰,管家。
九百:没有说明单位是什么。
邻里乡党:相传古代以五家为邻,25家为里,12500家为乡,500家为党。此处指原思的同乡,或家乡周围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