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汉分明劫外年,灯楼酒舫赤阑前。
琴尊自可为三友,花月何曾费一钱。
留客恰宜邀笛步,当歌最爱相夫怜。
案头老蠹休相笑,食字春蚕岂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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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汉分明劫外年,灯楼酒舫赤阑前。
琴尊自可为三友,花月何曾费一钱。
留客恰宜邀笛步,当歌最爱相夫怜。
案头老蠹休相笑,食字春蚕岂是仙。
《寿丁继之七十四首 其二》是一首出自于明末清初的七言律诗。《寿丁继之七十四首 其二》不仅反映了作者对友人的深厚情谊,同时也展现了其对友人归隐生活的羡慕与赞美。下面将具体介绍这首诗:
诗歌原文:
记否承明直,相违廿四年。
羡公归岭屐,酌我在山泉。
台省尊前辈,江湖作散仙。
我亦辞家久,青山首独搔。
诗歌鉴赏:《寿丁继之七十四首 其二》通过简洁而富有画面感的语言,传达了作者对友人的怀念和祝福。”记否承明直,相违廿四年”表达了诗人与友人之间的深厚情感和长时间的分离。”羡公归岭屐,酌我在山泉”描绘了一幅友人归隐后悠然自得的画面,同时也反映了诗人对这种生活方式的向往。此外,”我亦辞家久,青山首独搔”则透露出诗人在朋友离去后的感慨和孤独感。
《寿丁继之七十四首 其二》不仅是一首表达友情的诗歌,也是对自然之美、对生活态度和哲学思考的深刻体现。通过阅读这首诗,人们可以更广泛地理解古代文人的生活状态及其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