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府以徵车赴御试下第还任祥符为诗送之 其二

薰风冉冉动高旌,空道宏词继永贞。
箧里文章雄八代,当时犹失退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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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家明府以徵车赴御试下第还任祥符为诗送之二》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诗。这首诗写于元和九年(814年),当时作者正在长安,得知友人家明府应举不中而归,作七律一首赠别。首句用典,“家”即指家君(父亲)的代称,暗指自己。“徵车”指被征召的车驾。这里用“徵车”来比喻应试的车子。

原文如下:

家君因出外求官,所以有这一趟出使京城,到朝廷去参加科举考试的路程。这次科举考试,他没有考上,因此只好回家乡当一名县令了。我听说这件事之后,心中非常不安。我想,如果能够像古人那样在考场上得到一官半职的,那该多好啊!可是如今,家君却落得个这样的下场,真是可惜啊!

家君在家乡任职的时候,我时常前去探望他。那时,他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但却能受到百姓们的拥戴。他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深受百姓们的喜爱。他的政绩也得到了上司的认可。如今,虽然已经离开家乡很久了,但每当想起他的时候,我都会不禁为他感到骄傲和自豪。

家君却没有因此而满足。他仍然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不断追求进步。他曾经对我说过:“人生在世,就应该不断地追求进步,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我虽然已经离开了官场,但我还是会继续努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便更好地适应时代的要求。”

我感到十分感慨。是啊!一个人只有不断地追求进步,才能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也应该像家君一样,不断学习、不断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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