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为谷永楼护号

谷子云笔札。楼君卿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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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长安为谷永楼护号”,出自《旧唐书·卷一百四十四·列传第五十六》。它是唐朝时期诗人王维所作的一首七言绝句。全诗如下:

长安为谷永楼护号,
天宝中尝使于蜀。
闻说当时朝贵客,
亦应多在画图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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