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子云笔札。楼君卿喉舌。
长安为谷永楼护号”,出自《旧唐书·卷一百四十四·列传第五十六》。它是唐朝时期诗人王维所作的一首七言绝句。全诗如下:
长安为谷永楼护号, 天宝中尝使于蜀。 闻说当时朝贵客, 亦应多在画图间。
注释:谷永,字子云,是东汉时期的一个才学兼优的官吏。楼护是当时著名的文士,他善于写诗作文,也善于写文章,并且很有口才。他们两人都曾得到过皇帝的赏识。 赏析:这首诗的意思是:谷永和楼护都是当时的才子。谷永的笔杆像利剑一样锐利,可以斩断奸邪,而楼护的言辞如锋利的刀刃,能将邪恶之人割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