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
捕治桑弘羊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捕治桑弘羊的作者是:司马迁。 捕治桑弘羊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捕治桑弘羊的释义是:捕治桑弘羊:指捕捉并惩治了西汉时期的财政家桑弘羊。这里的“捕治”意为逮捕并惩处。 捕治桑弘羊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捕治桑弘羊的拼音读音是:bǔ zhì sāng hóng yáng。 捕治桑弘羊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逐盗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逐盗的作者是:司马迁。 逐盗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逐盗的释义是:逐盗:追捕盗贼。 逐盗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逐盗的拼音读音是:zhú dào。 逐盗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1122句。 逐盗的上半句是:后为执金吾。 逐盗的下半句是:捕治桑弘羊。 逐盗的全句是: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
后为执金吾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后为执金吾的作者是:司马迁。 后为执金吾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后为执金吾的释义是:后为执金吾:后来担任了执金吾的职务。其中,“执金吾”是古代官名,负责宫廷内外治安,相当于现在的警察总监。 后为执金吾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后为执金吾的拼音读音是:hòu wèi zhí jīn wú。 后为执金吾是《史记 ·
周中废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周中废的作者是:司马迁。 周中废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周中废的释义是:周中废:罢免,指被免职或废除。 周中废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周中废的拼音读音是:zhōu zhōng fèi。 周中废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1120句。 周中废的上半句是: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周中废的下半句是:后为执金吾。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吏所增加十万馀人的作者是:司马迁。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的释义是:官吏增加人数超过十万。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的拼音读音是:lì suǒ zēng jiā shí wàn yú rén。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的作者是:司马迁。 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的释义是: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廷尉和中都官所管理的诏狱逮捕的人数达到六七万人。这里指的是汉代廷尉和中都官所管辖的监狱,因诏令逮捕的人数众多。廷尉是汉代官职,掌管司法审判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的作者是:司马迁。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的释义是: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基本上都是用不道德以上的罪名来诋毁。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的拼音读音是:dà dǐ jǐn dǐ yǐ bù dào yǐ shàng。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的作者是:司马迁。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的释义是: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监狱中长期被囚禁的人,多次遇到赦免,但已有十多年未得到释放,于是互相告知消息。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于是闻有逮皆亡匿的作者是:司马迁。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的释义是:于是闻有逮皆亡匿:于是听说有人被逮捕,都纷纷逃匿。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的拼音读音是:yú shì wén yǒu dǎi jiē wáng nì。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是《史记
以笞掠定之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以笞掠定之的作者是:司马迁。 以笞掠定之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笞掠定之的释义是:以笞掠定之:通过鞭打拷问来使(罪犯)招供。 以笞掠定之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笞掠定之的拼音读音是:yǐ chī lüè dìng zhī。 以笞掠定之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1114句。 以笞掠定之的上半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