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
黑以授主妇出自《有司第十七》,黑以授主妇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黑以授主妇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黑以授主妇的释义是:黑以授主妇:以黑色衣物授予主妇,指将家中的家务事交给主妇负责。 黑以授主妇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黑以授主妇的拼音读音是:hēi yǐ shòu zhǔ fù。 黑以授主妇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51句。 黑以授主妇的上半句是:妇赞者执白。
妇赞者执白出自《有司第十七》,妇赞者执白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妇赞者执白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妇赞者执白的释义是:妇赞者执白:指女性赞礼的人手持白色礼器。 妇赞者执白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妇赞者执白的拼音读音是:fù zàn zhě zhí bái。 妇赞者执白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50句。 妇赞者执白的上半句是:麷在东方。 妇赞者执白的下半句是:黑以授主妇。
麷在东方出自《有司第十七》,麷在东方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麷在东方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麷在东方的释义是:麷在东方:麷,通“香”,指香气;东方,指太阳升起的地方,常比喻美好、吉祥之地。整句意为香气在东方,比喻美好的事物或景象出现在远方或高处。 麷在东方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麷在东方的拼音读音是:fēng zài dōng fāng。
当外列出自《有司第十七》,当外列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当外列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当外列的释义是:当外列:指官职在朝廷之外,担任地方官职。 当外列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当外列的拼音读音是:dāng wài liè。 当外列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48句。 当外列的上半句是:蕡坐设于豆西。 当外列的下半句是:麷在东方。 当外列的全句是:乃举,司马举羊鼎,司士举豕鼎
蕡坐设于豆西出自《有司第十七》,蕡坐设于豆西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蕡坐设于豆西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蕡坐设于豆西的释义是:蕡坐设于豆西:指在豆的西侧摆放着一种坐具。蕡坐,即古代的一种坐具,豆则是一种古代的食器。此处描述的是古人席地而坐的情景,以豆为食器的象征,表明宴席的场景。 蕡坐设于豆西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蕡坐设于豆西的拼音读音是:fén zuò shè
麷出自《有司第十七》,麷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麷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麷的释义是:麷:指麦麸,即麦子去壳后剩下的皮层。 麷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麷的拼音读音是:fēng。 麷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46句。 麷的上半句是:取笾于房。 麷的下半句是:蕡坐设于豆西。 麷的全句是:乃举,司马举羊鼎,司士举豕鼎、举鱼鼎,以入。陈鼎如初。雍正执一匕以従,雍府执二匕以従
取笾于房出自《有司第十七》,取笾于房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取笾于房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取笾于房的释义是:取笾于房:从内室取来装食物的竹器。笾,古代祭祀或宴飨时盛食物用的竹器。房,内室。 取笾于房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取笾于房的拼音读音是:qǔ biān yú fáng。 取笾于房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45句。 取笾于房的上半句是:兴。 取笾于房的下半句是:麷
兴出自《有司第十七》,兴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兴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兴的释义是:兴起,激发。 兴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兴的拼音读音是:xīng。 兴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44句。 兴的上半句是:昌在东方。 兴的下半句是:取笾于房。 兴的全句是:乃举,司马举羊鼎,司士举豕鼎、举鱼鼎,以入。陈鼎如初。雍正执一匕以従,雍府执二匕以従,司士合执二俎以従
昌在东方出自《有司第十七》,昌在东方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昌在东方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昌在东方的释义是:昌在东方,意指繁荣昌盛之地位于东方。 昌在东方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昌在东方的拼音读音是:chāng zài dōng fāng。 昌在东方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43句。 昌在东方的上半句是:陪设于南。 昌在东方的下半句是:兴。 昌在东方的全句是:乃举
陪设于南出自《有司第十七》,陪设于南的作者是:先秦诸子。 陪设于南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陪设于南的释义是:陪设于南:位于南部,旁边或附近。 陪设于南是周代诗人先秦诸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陪设于南的拼音读音是:péi shè yú nán。 陪设于南是《有司第十七》的第142句。 陪设于南的上半句是:受。 陪设于南的下半句是:昌在东方。 陪设于南的全句是:乃举,司马举羊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