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
故上客食肉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故上客食肉的作者是:刘知几。 故上客食肉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故上客食肉的释义是:故上客食肉:因此尊贵的客人享用肉食。 故上客食肉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故上客食肉的拼音读音是:gù shàng kè shí ròu。 故上客食肉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82句。 故上客食肉的上半句是:鳞介惟错。
鳞介惟错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鳞介惟错的作者是:刘知几。 鳞介惟错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鳞介惟错的释义是:鱼龙交错,错落有致。 鳞介惟错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鳞介惟错的拼音读音是:lín jiè wéi cuò。 鳞介惟错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81句。 鳞介惟错的上半句是:案齐密迩海隅。 鳞介惟错的下半句是:故上客食肉。 鳞介惟错的全句是
案齐密迩海隅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案齐密迩海隅的作者是:刘知几。 案齐密迩海隅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齐密迩海隅的释义是:“案齐密迩海隅”意为:靠近海边的地方,齐国人居住密集。这里的“案”是靠近的意思,“齐”指的是齐国,“密迩”是接近的意思,“海隅”指的是海边。 案齐密迩海隅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齐密迩海隅的拼音读音是:àn qí mì ěr hǎi
物不称珍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物不称珍的作者是:刘知几。 物不称珍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物不称珍的释义是:物不称珍:指事物并不符合其珍贵程度,即事物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宝贵。 物不称珍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物不称珍的拼音读音是:wù bù chēng zhēn。 物不称珍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9句。 物不称珍的上半句是:斯则地之所富。
斯则地之所富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斯则地之所富的作者是:刘知几。 斯则地之所富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斯则地之所富的释义是:斯则地之所富,意为这是土地上所富有的东西,即指某地拥有的丰富自然资源或物产。 斯则地之所富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斯则地之所富的拼音读音是:sī zé dì zhī suǒ fù。 斯则地之所富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8句。
以鱼食犬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以鱼食犬的作者是:刘知几。 以鱼食犬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鱼食犬的释义是:以鱼食犬:比喻赏罚不明,用不当的方法对待人或事。 以鱼食犬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鱼食犬的拼音读音是:yǐ yú shí quǎn。 以鱼食犬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7句。 以鱼食犬的上半句是:彭蠡之滨。 以鱼食犬的下半句是:斯则地之所富
彭蠡之滨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彭蠡之滨的作者是:刘知几。 彭蠡之滨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彭蠡之滨的释义是:彭蠡之滨:彭蠡湖的湖滨。彭蠡湖,即今天的鄱阳湖。 彭蠡之滨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彭蠡之滨的拼音读音是:péng lí zhī bīn。 彭蠡之滨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6句。 彭蠡之滨的上半句是: 语曰。 彭蠡之滨的下半句是:以鱼食犬。
语曰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语曰的作者是:刘知几。 语曰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语曰的释义是:语曰:古语,成语或谚语。 语曰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语曰的拼音读音是:yǔ yuē。 语曰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5句。 语曰的上半句是:言之可为嗤怪也。 语曰的下半句是:彭蠡之滨。 语曰的全句是:语曰:“彭蠡之滨,以鱼食犬。”斯则地之所富,物不称珍
言之可为嗤怪也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言之可为嗤怪也的作者是:刘知几。 言之可为嗤怪也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言之可为嗤怪也的释义是:言之可为嗤怪也:说的是可以被人嘲笑奇怪的事情。 言之可为嗤怪也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言之可为嗤怪也的拼音读音是:yán zhī kě wèi chī guài yě。 言之可为嗤怪也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4句。
比喻非类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比喻非类的作者是:刘知几。 比喻非类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比喻非类的释义是:比喻非类:比喻使用不当,所比事物性质不相类。 比喻非类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比喻非类的拼音读音是:bǐ yù fēi lèi。 比喻非类是《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的第173句。 比喻非类的上半句是:致使编次不伦。 比喻非类的下半句是:言之可为嗤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