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师尹

方师尹,字民瞻,一字元寿,信州弋阳(今属江西)人。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四十九(《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十九年,知泰和县。 二十七年,总领淮西江东钱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四)。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于广西提点刑狱任论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三)。 事见清光绪《泰和县志》卷一五。 生卒年: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