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庭

宋河南偃师人,字公掞。 朱景子。 仁宗嘉祐二年进士。 少从孙复学,后师事程颐,时称洛党之魁。 历知数县,为庆州判官。 神宗熙宁末,以言新法不便,为签书河阳判官。 哲宗立,司马光荐为左正言。 首请罢提举常平司及青苗、保甲等法,又劾新党章惇、蔡确等。 累官给事中,后落职知亳州,徙潞州。 生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