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于耳复宜于目者,弹琴也,吹箫也;宜于耳不宜于目者,吹笙也,擫(原字厌上手下)管也。

【注释】

  1. 宜:适宜。
  2. 耳:指听觉。
  3. 目:指视觉。
  4. 弹琴:弹奏琴。
  5. 吹箫:吹奏箫。
  6. 笙:古代一种乐器。
  7. 擫(yàn):吹奏管乐器时用拇指、食指、中指按孔,其余三指在管上滑动,使空气振动而发出音响的动作。
  8. 复:同“服”。
  9. 适:适宜。
    【赏析】
    这首小品文通过描写不同乐器演奏时耳朵和眼睛的不同感受,来说明音乐的美感不仅在于声音的高低快慢,还取决于听者的心情与环境。全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
    首句“宜于耳复宜于目者,弹琴也,吹箫也”,直接点题,指出那些既适宜于听觉又适宜于视觉的乐器只有两种:弹琴和吹箫。这两句是全文的基础,为后文的阐述打下了铺垫。
    接下来四句,则以“宜于耳不宜于目”为例,分别列举了三种乐器:吹笙、擫管。这四句话看似在列举乐器,实际上却暗含了作者的观点:那些只适宜于听觉而不适宜于视觉的音乐,其美在于其悠扬婉转、如泣如诉的音色;而那些只适宜于视觉而不适宜于听觉的音乐,则因其明快的节奏和高亢的旋律而显得生动活泼。
    最后两句,则是对前文的总结与升华。作者以“幽梦影”作引子,将音乐之美与人的情感世界紧密相连,从而表达了自己对于音乐的独特见解。他认为,音乐的美不仅在于其音调的高低、节奏的快慢,更在于其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使人产生共鸣。
    整首小品文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既有理论的探讨,又有实例的佐证,使得其观点既有说服力又具有感染力。同时,作者的语言优美、含蓄,给人以无尽的遐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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