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中,原名陈正春,清代诗人

陈正春,字汝中,凤山县人。
清乾隆十二年(1747)例贡。
少孤,事母至孝,家仅小康,而乐善好施,倾囊不惜。
族戚里邻急难,极力周恤。
贫乏死丧,代为殡殓,至借贷为之,名动乡闾。
督学使严瑞龙褒以「孝友瑞方」匾额。
年七十馀岁,子孙并列胶庠。
(杨永智撰)
生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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