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元三年二月,青龙见轵县井中。

吴孙皓天册中,龙乳于长沙民家,啖鸡雏。京房《易妖》曰“龙乳人家,王者为庶人”其后皓降。

晋武帝咸宁二年六月丙申,白龙二见于九原井中。晋武帝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龙见于武库井中。帝见龙,有喜色,百僚将贺。刘毅独表曰“昔龙漦夏庭,祸发周室。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膺受嘉祥”遂不贺也。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于人,子产言之当矣。但非其所处,实为妖灾。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美,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本志以为其后赵王幽死之象也。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室宇邃密,非龙所处。后七年,蕃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勒、虎二逆皆字曰龙,此之表异,为有证矣”史臣案龙为休瑞,而屈于井中,前史言之已祥。但兆幽微,非可臆断,故《五行》、《符瑞》两存之。

诗句:景元三年二月,青龙见轵县井中。

译文:在景元三年的二月,一只青龙出现在了轵县的一口井中。

注释:景元是三国时期曹魏的一位皇帝的年号,这个年号对应的是公元260年至263年之间的一段历史。井中出现青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自然现象,通常被认为是吉祥的预兆。

赏析:这首诗通过对青龙出现的时间、地点以及原因的描述,展现了古代人们对自然现象的好奇和敬畏之心。同时,这首诗也可能包含了对当时社会政治状况的隐喻,通过自然现象反映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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