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吴令,吴立。泾令,汉旧县。临城令,吴立。
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石城令,汉旧县。
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
太末令,汉旧县。乌伤令。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
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
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安吴令,吴立。泾令,汉旧县。临城令,吴立。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石城令,汉旧县。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太末令,汉旧县。乌伤令。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接下来将逐句进行详细释义:
- 安吴令:此官职在古代中国历史上存在,负责的地方行政单位可能是较小的郡或县级单位。
- 泾令:这是汉代的一个旧县名。
- 临城令:同样是一个汉代的旧县名,位于某个特定地区。
- 广阳令:这个官职也是属于汉代,其设立地点被称为“陵”。这个地方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改名了,而晋成帝杜皇后的原名中包含了“陵”字,所以在咸康四年进行了更名。此外,石城也隶属于这个县。
- 东阳太守:这一职务在三国时期由吴国开始设立。它最初是作为会稽西部都尉来管理的,但在吴孙皓的宝鼎元年,这个职位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扩展。
- 长山县令:这是一个汉朝时期的县名,具体的位置信息没有在原文中给出。
- 太末令:这是一个汉朝时期的县名。
- 乌伤令:这是一个汉朝时期的县名。在这个县被分为两个部分后,一个部分设立了信安县令,另一个部分则设立了新安县令。晋武帝在太康元年对新安县进行了更名。
- 吴宁令:这是一个汉朝时期的县名。在晋朝时期,该县被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区域,其中一个区域成为了新的吴宁县。
- 丰安县令:这也是一个汉朝时期的县名,与乌伤令的情况相似,即一部分设立了信安县令,另一部分则设立了丰安县令。晋武帝在太康元年对丰安县进行了更名。
- 定阳县令:这个官职在晋朝时期被设置,具体位置不详。
- 遂昌令:这是一个在三国时期由吴国设立的县。它在孙权的赤乌年间被重新命名为平昌县。晋武帝的太康元年对其进行了更名。
这段文字是对《宋书》卷三十五中有关州郡部分的描述。这些官职和地区的设立、更名以及隶属关系反映了中国古代历史的政治变迁和社会管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