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诗句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译文
历任历阳县的官员,晋惠帝永兴元年(304),从淮南划分出来设立为一个行政单位,隶属于扬州。安帝时期,这个行政单位被划归到豫州。在《永初郡国志》中,只有历阳、乌江和龙亢三个县,而何、徐两个地方又有了酂县和雍丘县。现在,这个行政单位下辖五个县,有三千一百五十六户人家,大约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个人口。
注释
- 历阳太守:指的是历史上某个时期担任过历阳县长官的人。
- 晋惠帝永兴元年:是晋惠帝司马衷即位后的第二年,即公元305年。
- 分淮南立:将原先属于淮南的部分地区划分出来单独设立行政单位。
- 属扬州:行政单位隶属于扬州这一行政区域。
- 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志》记载,安帝时,这个行政单位被划归到位于现在的豫州管辖之内。
- 《永初郡国》:《永初郡国志》,这是一本古代地理志书,收录了东汉至晋时期各地方行政单位的相关信息。
- 唯历阳、乌江、龙亢三县:在这个行政单位内,只有这三个县。
- 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何、徐这两个地方也设立了酂县和雍丘县。
- 今领县五:目前这个行政单位下辖五个县。
- 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这些县的总人口为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人,总共有三千一百五十六户居民。
赏析
这首诗描述了历阳太守的历史背景和行政单位的发展变化。通过描述历史时期的行政划分和各个县的情况,反映了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和社会结构的特点。同时,诗中提到的各个县的人口数量和地理位置,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