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诗句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译文

历任历阳县的官员,晋惠帝永兴元年(304),从淮南划分出来设立为一个行政单位,隶属于扬州。安帝时期,这个行政单位被划归到豫州。在《永初郡国志》中,只有历阳、乌江和龙亢三个县,而何、徐两个地方又有了酂县和雍丘县。现在,这个行政单位下辖五个县,有三千一百五十六户人家,大约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个人口。

注释

  1. 历阳太守:指的是历史上某个时期担任过历阳县长官的人。
  2. 晋惠帝永兴元年:是晋惠帝司马衷即位后的第二年,即公元305年。
  3. 分淮南立:将原先属于淮南的部分地区划分出来单独设立行政单位。
  4. 属扬州:行政单位隶属于扬州这一行政区域。
  5. 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志》记载,安帝时,这个行政单位被划归到位于现在的豫州管辖之内。
  6. 《永初郡国》:《永初郡国志》,这是一本古代地理志书,收录了东汉至晋时期各地方行政单位的相关信息。
  7. 唯历阳、乌江、龙亢三县:在这个行政单位内,只有这三个县。
  8. 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何、徐这两个地方也设立了酂县和雍丘县。
  9. 今领县五:目前这个行政单位下辖五个县。
  10. 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这些县的总人口为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人,总共有三千一百五十六户居民。

赏析

这首诗描述了历阳太守的历史背景和行政单位的发展变化。通过描述历史时期的行政划分和各个县的情况,反映了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和社会结构的特点。同时,诗中提到的各个县的人口数量和地理位置,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