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左郡太守,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茹由、乐安、光城、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七县,属弋阳郡。徐志有边城郡,领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两县。大明八年,复省为县,属弋阳,后复立。领县四,户四百一十七,口二千四百七十九。

雩娄令,二汉属庐江,《晋太康地志》云属安丰。开化令。史水令。边城令。

光城左郡太守,《永初郡国》、何、徐并无。按《起居注》,大明八年,省光城左郡为县,属弋阳,疑是大明中分弋阳所立。八年复省,后复立。乐安令。

茹由令。光城令。此三县,徐志属弋阳。

豫州刺史,后汉治谯,魏治汝南安成,晋平吴后治陈国,晋江左所治,已列于前。《永初郡国》、何、徐寄治睢阳,而郡县在淮西。徐又有边城,别见南豫州。何又有初安、绥城二郡,初安领新怀、怀德二县,绥城领安昌、招远二县,并云新立。徐无,则是徐志前省也。领郡十,县四十三,户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九,口一十五万八百三十九。

诗:边城左郡太守

译文:
在文帝元嘉二十五年,豫部蛮民建立了茹由、乐安、光城、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七个县,隶属于弋阳郡。徐志记载有边城郡,管辖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两县。大明八年,这些县被撤销成为普通县,归属于弋阳郡,后来又重新设立。该时期共管辖四县,共有四百一十七户,二万四千零九十九口人。

赏析:

这首诗主要记录了边城左郡太守的行政设置及其变迁的历史。从诗中可以看出,边城左郡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被建立和撤销的,其隶属关系和管辖范围也随时间而有所变化。通过对这段文字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政治地理情况以及行政区划的调整,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诗:雩娄令

译文:
二汉时属于庐江,《晋太康地志》记载属于安丰。

赏析:

此诗描述的是雩娄县的历史沿革及其行政归属。根据历史文献,雩娄县在汉朝时期就已经存在,并隶属于庐江地区,到了晋朝时期依然如此。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历史阶段下,一个地区的行政区划和地理位置如何变迁。同时,这首诗还提到了关于“何、徐寄治睢阳”的相关信息,为我们提供了古代行政机构设置的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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