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味县令,汉旧县。同乐令,晋武帝立。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同濑长,汉旧县。“同”作“铜”。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存邑,《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万安长,江左立。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宋书·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郡四》是南北朝时期历史学家沈约编纂的一部历史地理著作,记载了东汉至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及人口情况。书中详细记载了益州刺史所治之地的行政区划和相关县名及其所属情况,展示了当时国家对地方的管理状况。以下是对诗句的逐一翻译以及注释:
建宁太守:建宁,汉时为益州郡滇王国,后来更名为建宁。
味县令、同乐令、谈槁令、牧麻令、漏江令、铜昆泽长、存邑:这些名称可能指的是不同时代的行政长官或地名,但具体含义需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地理位置来理解。
新定长、存邑:新定长可能是一个特定时期的行政单位,而存邑则可能与某个具体的地点有关。
同并长:同并长是一个历史上曾存在过的地名,后在晋武帝咸宁五年被省并或重建,并在哀帝时期又得以恢复。
万安长、毋单长:万安长和毋单长的名称同样缺乏明确的解释,可能是指特定的地区或行政单位。
《宋书·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郡四》不仅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重要文献,也是了解古代行政区划和地方治理的重要资料。通过对这首诗的翻译和注释,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域和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