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昌令,江左立。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领县六,户一百七。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十。新安令,晋成帝立。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临江令,晋成帝立。麻应长,晋成帝立。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何志晋成帝立,非也。《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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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三十八 · 志第二十八 · 州郡四
晋昌令,江左立。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领县六,户一百七。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十。新安令,晋成帝立。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临江令,晋成帝立。麻应长,晋成帝立。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何志晋成帝立,非也。《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义成长为何志所立,待查证。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赏析】
这首诗主要记录了晋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区划情况,包括郡、县的设立及隶属关系。诗中提及了不同时间段内由晋成帝建立或分立的不同地方官职名称和相关数据信息。例如:

晋昌令、建都太守、温江令等,这些都是在特定时间由晋成帝设立或分立的地方官职,其名称和相关信息被记录下来。

西平太守、西平令、西河阳太守等则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由晋成帝或其后继者设立的地方行政长官。

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晋朝时期地方政府的结构和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隶属关系,对于研究当时的地方政治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诗中的地名和官职名称也为后世提供了了解晋朝历史文化的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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