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何有覃化县,徐无。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去州水六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永建令,徐志新立。招怀令,徐志新立。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二十七年,更名宋隆。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去州水三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这首诗是关于四会的历史沿革,内容如下: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这几句描述的是四会地区的一些行政划分变化。”新招令”、”化蒙令”和”怀集令”都是从原四会的不同部分分别独立出来成为新的行政单位,每个都有各自的历史背景和意义。

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这句说明四会原本是一个汉朝时期的县,隶属于南海郡。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何有覃化县,徐无。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去州水六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

这部分讲述了海昌太守的建立时间(文帝元嘉十六年)以及何有覃化的地理位置,同时提到了该地下辖五个县,人口数量和距离都进行了描述。

宁化令,徐志新立。威宁令,徐志新立。永建令,徐志新立。招怀令,徐志新立。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这里列出了四个不同的行政单位名称,分别是宁化令、威宁令、永建令和招怀令,它们的建立时间分别由“徐志新立”,并说明了它们后来归属的新地方——属于新会,但随后又重新划归宋熙郡管理。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二十七年,更名宋隆。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去州水三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这段描述了宋熙郡的成立过程,以及它最终被改名为宋熙的过程。宋熙太守管辖的区域在文帝元嘉十八年时划分为四个县(昌国、义怀、绥宁、新建),但这些县在二十七年后被撤销,改名为宋隆。最后,经过孝武帝孝建年间的修改,又恢复了原来的名称为宋熙。此外,这个地区还拥有七个县,总人口达到六千人四百零五,且靠近两个重要的水域——州水和京都水的距离分别为三百六十五和五千二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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