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兴令,徐志新立。初宁令,徐志新立。建宁令,徐志新立。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熙穆令,徐志新立。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何、徐并无此郡。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录》有此县,未详。吴安令,《吴录》无。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诗句:
平兴令,徐志新立。初宁令,徐志新立。建宁令,徐志新立。招兴令,徐志新立。

译文:
平兴、初宁、建宁、招兴四个县的令官都是徐志新所任。

注释:

  • 平兴令、初宁令、建宁令和招兴令:这四个字都提到了“徐志新立”,意味着这些县的令官是由徐志新担任的。这里的“新”可能是“新任”的意思,表示这些县的令官是新上任的。例如,“平兴令”可能是指平山县的新县长,而“初宁令”则是指郁山县的新县长。
  • 崇化令:徐志新立。崇化县的令官也是由徐志新任职。
  • 熙穆令:徐志新立。熙城县的令官也是由徐志新担任。
  • 崇德令:徐志新立。崇阳县的令官同样是由徐志新担任。
  • 宁浦太守:在《晋太康地志》中,这个职位是在武帝太康七年被重新设立的。而在《广州记》中,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时,吴国已经将郁林郡的一部分设置为合浦属国都尉,但治所在平山县。到了孙休永安三年,吴国进一步划分出合浦的一部分设立了为合浦北部尉,管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同时,《永初郡国》有关于安广县和始定县的记录,但没有明确说明崇德县的位置。因此,对于何承天和徐志新是否设立过崇德县存在不同的说法。根据现有史料,我们可以推断徐志新曾担任宁浦太守一职,但关于宁浦县的具体信息则需要进一步查证。

赏析:
本诗通过简洁的文字描述了几位地方官员及其任期,反映了当时的地方行政设置和官职任免情况。诗中使用了具体的地名和历史时期(如武帝太康七年、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来指明每个职务的起始时间和具体地点。这种描述方式有助于读者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和行政制度。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概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和官员任命的历史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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