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叔度,河南阳翟人也。曾祖裒,晋太傅。祖歆,祕书监。父爽,金紫光禄大夫。长兄秀之,字长倩,历大司马琅邪王从事中郎,黄门侍郎、高祖镇西长史。秀之妹,恭帝后也,虽晋氏姻戚,而尽心于高祖。迁侍中,出补大司马右司马。恭帝即位,为祠部尚书、本州大中正。高祖受命,徙为太常。元嘉元年,卒官,时年四十七。

秀之弟淡之,字仲源,亦历显官,为高祖车骑从事中郎,尚书吏部郎,廷尉卿,左卫将军。高祖受命,为侍中。淡之兄弟并尽忠事高祖,恭帝每生男,辄令方便杀焉,或诱赂内人,或密加毒害,前后非一。及恭帝逊位,居秣陵宫,常惧见祸,与褚后共止一室,虑有鸩毒,自煮食于床前。高祖将杀之,不欲遣人入内,令淡之兄弟视褚后,褚后出别室相见,兵人乃逾垣而入,进药于恭帝。帝不肯饮,曰“佛教自杀者,不得复人身”乃以被掩杀之。后会稽郡缺,朝议欲用蔡廓,高祖曰“彼自是蔡家佳儿,何关人事,可用佛”佛,淡之小字也。乃以淡之为会稽太守。

诗句释义与译文:
褚叔度,河南阳翟人。曾祖裒,晋太傅;祖歆,祕书监;父爽,金紫光禄大夫。长兄秀之,字长倩,历任大司马琅邪王从事中郎、黄门侍郎、高祖镇西长史。秀之妹,恭帝后,虽为晋氏姻戚,但尽心于高祖。迁侍中,出补大司马右司马。恭帝即位,为祠部尚书、本州大中正。高祖受命,徙为太常。元嘉元年,卒官,时年四十七。

秀之弟淡之,字仲源,亦历显官,为高祖车骑从事中郎、尚书吏部郎、廷尉卿、左卫将军。高祖受命,为侍中。淡之兄弟并尽忠事高祖,恭帝每生男,辄令方便杀焉,或诱赂内人,或密加毒害,前后非一。及恭帝逊位,居秣陵宫,常惧见祸,与褚后共止一室,虑有鸩毒,自煮食于床前。高祖将杀之,不欲遣人入内,令淡之兄弟视褚后,褚后出别室相见,兵人乃逾垣而入,进药于恭帝。帝不肯饮,曰“佛教自杀者,不得复人身”乃以被掩杀之。后会稽郡缺,朝议欲用蔡廓,高祖曰“彼自是蔡家佳儿,何关人事,可用佛”。

赏析:

此诗通过褚叔度的生平经历和其家族成员的命运起伏,展现了当时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和复杂性。褚叔度作为一位忠诚于高祖的人物,尽管在恭帝时期受到迫害甚至被暗杀,但他始终坚守信仰,最终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家族成员也因政治原因遭受了不幸的命运,如兄长秀之被杀,妹妹恭帝后也因政治原因被迫改嫁。这首诗深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和人性的悲剧。

从诗歌内容来看,诗人通过对褚叔度及其家族成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的政治斗争和权力争夺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诗中通过褚叔度自杀的描写,表达了他对命运的无奈和对朝廷的失望,同时也反映了他对佛教思想的信仰和追求。这种表达方式既展示了作者对历史事件的独特见解,又体现了他对于人生和社会问题的思考。

《宋书·卷五十二·列传第十二·庾悦等》中的这首诗不仅展现了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局势,还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善恶、信仰的力量以及社会动荡带来的痛苦。这首诗以其独特的文学价值和历史意义,成为了中国古代文学宝库中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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