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恬之嗣,官至南琅邪太守。恬之卒,子昭嗣。昭卒,子瑄嗣。齐受禅,国除。叔度第二子寂之,著作佐郎,早卒。子暧,尚太祖第六女琅邪贞长公主,太宰参军,亦早卒。
秀之弟湛之,字休玄,尚高祖第七女始安哀公主,拜驸马都尉、著作郎。哀公主薨,复尚高祖第五女吴郡宣公主。诸尚公主者,并用世胄,不必皆有才能。湛之谨实有意干,故为太祖所知。历显位,扬武将军、南彭城沛二郡太守,太子中庶子,司徒左长史,侍中,左卫将军,左民尚书,丹阳尹。元凶弑逆,以为吏部尚书,复出为辅国将军、丹阳尹,统石头戍事。
世祖入伐,劭自攻新亭垒,使湛之率水师俱进。湛之因携二息渊、澄轻船南奔。渊有一男始生,为劭所杀。世祖即位,以为尚书右仆射。孝建元年,为中书令,丹阳尹。坐南郡王义宣诸子逃藏郡牴,建康令王兴之、江宁令沈道源下狱,湛之免官楚锢。其年,复为散骑常侍、左卫将军,俄迁侍中,左卫如故。以久疾,拜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顷之,复为丹阳尹,光禄如故。寻为尚书左仆射。以南奔赐爵都乡侯。大明四年,卒,时年五十。追赠侍中、特进、骠骑将军,给鼓吹一部,左仆射如故。谥曰敬侯。
诗一:
子恬之嗣,官至南琅邪太守。恬之卒,子昭嗣。昭卒,子瑄嗣。
译文:
儿子庾恬之继承爵位,官至南琅琊太守。恬之去世后,儿子庾昭继任。昭去世后,儿子庾琡继任。
注释:
- 子恬之嗣:“嗣”在这里指的是继承,“悦”是作者的名,这里指作者的儿子。
- 官至南琅邪太守:南琅邪太守是指地方上的高官,负责管理南方的一个地方行政区。
- 卒:指去世。
- 子昭嗣和昭卒:这里描述了庾琡继任后的官职和死亡。
- 子瑄嗣:这是另一个儿子的继承描述,同样强调其职位。
赏析:
这首诗简洁地记录了庾悦家族中几个儿子的生平和官职变迁。首句提到“子恬之嗣”,说明庾悦有几个儿子,其中恬之担任过南琅笒太守的职务。随后提到了恬之去世后,由他的儿子昭嗣和瑄嗣继续担任这个官职。整体上,这首诗通过记录家族成员的事迹和官职变迁,展现了庾悦家族在官场上的活跃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