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王子尚,字孝师,孝武帝第二子也。孝建三年,年六岁,封西阳王,食邑二千户。仍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兖州刺史。其年,迁扬州刺史。
大明二年,加抚军将军。三年,分浙江西立王畿,以浙江东为扬州,命王子尚都督扬州江州之鄱阳、晋安、建安三郡诸军事、扬州刺史,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五年,改封豫章王,户邑如先,领会稽太守。七年,加使持节,进号车骑将军。其年,又加散骑常侍,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时东土大旱,鄞县多矰田,世祖使子尚上表至鄞县劝农。又立左学,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中。文学祭酒一人,比西曹。劝学从事二人,比祭酒从事。前废帝即位,罢王畿复旧,征子尚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领尚书令,解督东扬州,余如故。
宋书·卷八十·列传第四十 孝武帝十四王 豫章王子尚,字孝师,孝武帝第二子也。孝建三年,年六岁,封西阳王,食邑二千户。仍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兖州刺史。其年,迁扬州刺史。大明二年,加抚军将军。三年,分浙江西立王畿,以浙江东为扬州,命王子尚都督扬州江州之鄱阳、晋安、建安三郡诸军事、扬州刺史,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五年,改封豫章王,户邑如先,领会稽太守。七年,加使持节,进号车骑将军。其年,又加散骑常侍,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时东土大旱,鄞县多矰田,世祖使子尚上表至鄞县劝农。又立左学,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中。文学祭酒一人,比西曹。劝学从事二人,比祭酒从事。前废帝即位,罢王畿复旧,征子尚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领尚书令,解督东扬州,余如故。
译文:
宋书·卷八十·列传四十
孝武帝的第四子豫章王王子尚,字孝师。孝建三年(407年),他六岁被封为西阳王,食邑两干户。同时,他还担任了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兖州刺史。次年,他被调任扬州刺史。
大明二年(458年),他被加授抚军将军。三年后,他将浙江分为东西两部设立王畿,其中浙江东为扬州,命令王子尚都督扬州江州之鄱阳、晋安、建安三郡诸军事、扬州刺史,将军如旧,给他配备一支鼓吹乐队。五年(461年),他改为豫章王,户邑如初,并兼任会稽太守。七年(461年),他被授予使持节,晋升为车骑将军。当年,又加授他散骑常侍,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当时东土大旱,鄞县有很多矰田,世祖派王子尚上表到鄞县劝说百姓进行耕作。他又设立了左学,招收生徒,设置了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官职比州治中的职务还高。文学祭酒一人,比西曹的职务低一些。劝学从事两人,比祭酒从事的职务低一些。前废帝即位,废除王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征召王子尚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兼任尚书令,解除了督领东扬州的职责,其余的官职和职责都照旧。
赏析:
这首诗是《宋书》中的一段记载,主要描述了孝武帝的四王子尚在各个时期所担任的不同职务以及他们的政治成就和社会活动。诗中对王子尚的描写非常详细,不仅提到了他的出生日期和他被封为西阳王的事情,还详细介绍了他的政治生涯和个人成就,体现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同时,诗中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人们的生活状况,使得读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此外,诗中的语言简洁明了,没有过多的修饰和夸张,使得整个诗歌更加贴近现实生活,易于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