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
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
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
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治道挽丧车。
【注释】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儿子不学识字,却喜欢斗鸡赛马胜过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十三岁),富贵荣华代不如——小贾家的孩子十三岁时就已经很富有了。
能令金距期胜负(金距:古代一种击鞠的用长柄的木制球拍。期、期赢,指比赛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能令金距比赛胜负,白罗绣衫随身,乘坐柔软的车驾。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治道挽丧车。
【赏析】
这首诗写的是唐代长安一个纨绔子弟的故事。《唐摭言》记载,唐宣宗大中二年(公元848年)进士李程在长安任监察御史,因得罪权贵而被贬为端州(今广东肇庆市)司马。途经长安时,他与好友郑居中等游赏。当时长安城内流行“神鸡童谣”,诗中有云:“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这两句诗反映了唐代科举盛行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轻视文化教育的现象。此童谣流传甚广,成为唐代科举取士制度弊端的典型表现。
李程作《神鸡童谣》诗讽刺这种现象。诗的前四句,写一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只知斗鸡跑马,而不知读书上进。后四句,写这个纨绔子弟虽已到十三岁年纪,但尚未成婚入仕。他能够左右逢源,结交达官贵人,甚至还能与宦官勾结,靠贿赂和行贿当上长安县尉,并有恃无恐地横行霸道。这四句诗,对这位纨绔子弟的丑恶行径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最后两句,写他的死讯传到长安,惊动了朝廷,朝廷派官吏为他治丧。
这首诗以“神鸡童谣”为题,实际上是借咏童谣的形式,讽刺当时的社会现实。诗人运用民歌形式来表达对现实的不满,既生动活泼,又含蓄委婉,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