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山吴苑外,临水让王祠。
素是伤情处,春非送客时。
不须愁落日,且愿驻青丝。
千里会应到,一尊谁共持。
【注释】
①吴门:今江苏苏州。②让王祠:相传春秋时吴王夫差为纪念伍子胥而建,在苏州阊门外。③青丝:古代妇女束发用的青丝线。④会应到:指不久能相聚。⑤尊:酒杯。⑥谁共持:谁与你同饮此杯?⑦伤情处:令人伤感的地方。⑧送客时:指春日送别之时。
【赏析】
这首诗是诗人送客时写的。首句“乱山”点明送别的地点在乱山之中的吴苑外;次句“临水”点明送别的环境是在临水的王祠前;三、四两句是说,这里本是伤心之处,春意虽浓,但并不是送客的好时候;五、六句写不必愁归期的落日,且愿留住青春;最后两句写希望远行的人早日归来,与自己相聚,并请他举杯饮酒。全诗语言明白如话,却有曲折深婉的情致 。
这首诗作于唐德宗贞元五年(789),当时诗人正任太常博士,在江南一带任职。诗人在苏州城外吴门送别友人李嘉祐,写下了这首七言律诗。
诗的开头两句:“乱山吴苑外,临水让王祠。”写景叙事,将送别的地点和环境交代得十分清楚。吴苑,即今苏州的园林名。据《舆地志》载,吴苑本名虎丘,春秋时阖闾葬于此地,故称吴苑。让王祠,位于苏州阊门外,是为纪念春秋时吴王夫差所建,后因避讳改为让王庙。
“素是伤情处”,紧承上文,说明此地本是令人悲伤的地方。“伤情”二字,既是实写,也是虚写,实写是眼前之景,虚写是心中之情。从这两句话中可以看出,诗人对友人的依依不舍之情,以及即将分手的悲苦心情。
“春非送客时”,这是第三句,也是全诗的关键所在。“春非”二字,既点明季节,又暗寓着诗人对春天的感情。春天本来是送别的最佳时节,因为春天的生机勃勃,万物生长,正是离别之际容易产生感伤情绪的时候。然而,由于送别的对象是一位朋友,所以,即使不是春天,也完全可以成为送别的朋友的合适时间。“春”在这里是一个泛指词,它代表了一种美好的感情。
“不须愁落日”,第四句紧承上文而来。古人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说法,认为夕阳虽然美好,但毕竟是一天结束的时刻。因此,面对即将离去的朋友,诗人自然不会感到忧愁。这句诗表面上是劝慰友人不要愁离别,实际上却是在说自己的心情。因为送别之时正是告别旧友的时刻,这种别离之情,怎能不使人感到忧伤呢!所以,尽管诗人表面上没有流露出自己的忧愁之情,但实际上他的内心深处却是充满了伤感的。
“且愿驻青丝”,第五句紧承上文而来。“青丝”一词,原指女子的黑色头发,这里用来比喻年轻时代的时光。诗人希望时光能够停止流动,让自己的青春永远留在过去。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时光不会停留,青春无法永驻。因此,诗人只能怀着遗憾的心情,希望朋友能够尽快回到自己的身边来。
“千里会应到,一尊谁共持”,最后两句是说,希望远行的朋友早日归来,与自己相聚;请他举杯饮酒,共同畅谈离愁别绪。这两句诗表面上是说希望和朋友重逢,实际上是诗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因为送别之际,诗人自然会产生一种孤独的感觉,这种孤寂之感,只有通过与朋友共同喝酒才能得到缓解。因此,诗人希望与朋友共度良宵,以此来弥补心中的伤感之情。
这首诗通过对送别场景的描绘和对离愁别绪的抒发,表达了诗人对朋友的深深怀念之情。全诗语言流畅自然,情感真挚感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