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伏波语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有唐大历三年夏四月,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白云堂道士谭仙岩立。

【诗句释义】

书是颜真卿所撰,马伏波语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

【译文】

马伏波说:“听说人的过错,就像听父母的名字一样,可以听到却不能说出口。”这是颜真卿在唐大历三年夏四月所写的。白云堂道士谭仙岩立。

【注释】

  1. 马伏波:汉代的马援,字文渊,扶风茂陵人,东汉末年将领。因屡立战功,被任为交趾太守,后升任越骑校尉,封新息侯。马援有才略,为人谦退,不事王侯,常自比于管仲、乐毅。
  2. 闻人之过:听见别人的缺点和错误。
  3. 如闻父母之名:像听到了父母的名字那样。指对别人的过错感到惊讶,因为父母名望很高,所以听到别人的过错会特别惊讶。
  4. 可闻而口不可道:只能听到不能说出来。形容对别人的过错感到惊讶,但又不能随便乱说。
  5. 书:书写、写作。
  6. 白云堂:指道家修炼的场所。
  7. 谭仙岩:即谭嗣同的父亲,号谭仙岩。
    【赏析】
    这首诗是颜真卿在唐代大历三年夏四月写的一篇书信,表达了作者对马伏波教诲的理解。马伏波是汉代的马援,他教导人们要宽恕别人的过错,不能随意评论。颜真卿在诗中引用了马伏波的话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认为对别人的过错感到惊讶是正常的,但不能随便乱说。同时,颜真卿还强调了宽容的重要性,认为宽容是一种美德,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相处。这首诗体现了颜真卿作为一位政治家和文学家的智慧和才华,同时也展现了他对宽容和宽恕的深刻理解。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