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天理百姓,格戒亦须遵。
官喜律即喜,官嗔律即嗔。
总由官断法,何须法断人。
一时截却项,有理若为申。

【注释】

①代:代替,取代。天理:天意,上天的旨意。百姓:指老百姓。格戒:约束,节制。遵:遵循。官喜律(即刑法):官员高兴用刑法,官嗔律(即刑法):官员发怒使用刑法。总由官断法:一切事情都由官府决定和判决,法不决事。何须法断人:法律不用来解决人们之间的纠纷,用不着法律来判定是非。一时截却项:一时之间把犯人的脖子给砍了。截:切断。项:脖子。有理若为申:如果有什么道理,可以依法申诉。

【赏析】

这是一首讽刺诗。诗人通过讽刺官吏对百姓的残酷压迫,揭露统治者的暴虐无道,表达了对人民疾苦的深切同情。这首诗是作者在担任县尉期间所写的,其时作者任临淮军节度推官。

“代天理百姓,格戒亦须遵”,这是说,代替天意治理百姓,必须遵守法规。这里强调的是“守法”的重要性。

“官喜律即喜,官嗔律即嗔。”这是说,如果官员喜欢用刑法来治民,他自然高兴;如果官员生气而用刑,他也自然发怒。这里指出的是“用刑”的合理性。

“总由官断法,何须法断人。”这是说,一切都由官员来决断和判决,何必要用法律来解决人间纠纷呢?这是说,“以法治民”。

“一时截却项,有理若为申。”这是说,一旦抓住犯人的脖子就立刻把他斩首,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依法申诉。这是说,“依法办事”。

这首诗从形式上来看,是七言绝句。但诗中用了四组反义词:“代天理百姓”与“代天理人民”,“格戒”与“用刑”,“遵”与“断”,“法”与“人”,以及“须”与“可”、“为”与“能”等。这四组反义词的运用,既加强了诗句的表达效果,又突出了诗的主题思想。全诗构思巧妙,语言精练,是一首优秀的诗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