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姑溪上鹭鸶滩,辜负渔竿二十年。无可载,不抛官,携取全家去不难。
【注释】
①花姑溪:即花溪,在今湖南沅陵西。
②鹭鸶滩:在花溪东面。
③二十年:杜甫于大历二年(767)到花溪,至大历四年(769)离开,共五年时间。
④无可载:指无以奉养老母,也指无以奉养妻子。
⑤“携取”句:意谓带着全家老小一同离开。
【赏析】
此诗为诗人杜甫晚年流寓湖南时所作。前半首写自己与家人同往花溪;后半首则写自己对家乡的眷恋之情,抒发了诗人晚年漂泊在外的悲凉之感。
诗的前四句是说诗人与家人来到花溪,在鹭鸶滩上,看到一片美丽的风景。然而,这美景却令诗人感慨万千。他想起过去曾经在渔竿旁度过了二十个春秋,如今却只能空手而归,心中充满了失落和无奈。
诗的中间四句表达了诗人对家乡的思念之情。他认为自己在花溪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于是决定和家人一起离开这个地方,回到自己的故乡去。这里的“全家”指的是诗人的妻子和儿女等亲人。
诗的最后一句则是诗人对自己未来的担忧和忧虑。他担心自己的家庭会因为没有他而变得贫困潦倒,也害怕自己会在异乡度过余生。这种担忧和忧虑让诗人感到十分不安,因此他决定要尽快离开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