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湘江时君且听,但恐水中有冤声。
当时无地容屈平,众人皆醉嫌独醒。
烦君须吊独醒翁,以酒注之鱼腹中。
不须以物缠米筒,但投诗去责蛟龙。
为君质直有古风,能高其义哀其忠。
投诗已罢吊已终,寄声急报南城翁。

注释:

过湘江时君且听,但恐水中有冤声。

当时无地容屈平,众人皆醉嫌独醒。

烦君须吊独醒翁,以酒注之鱼腹中。

不须以物缠米筒,但投诗去责蛟龙。

为君质直有古风,能高其义哀其忠。

投诗已罢吊已终,寄声急报南城翁。

赏析:《送沅州通判》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作于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李商隐在长沙任幕职,途经湘江,偶遇友人沈京兆,便写了这首诗送给他。诗中通过描绘沅江水清澈见底的景象,以及屈原的遭遇,表达了对屈原的崇敬和同情,同时抒发了自己内心的感慨。全诗语言简练,情感真挚,意境深远,是一首优秀的抒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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