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宦五十年,所至不黔突。
取鱼固舍熊,挟兔那恨鹘。
退归息厌厌,谁敢书咄咄。
屋穿每茨草,驴瘦可数骨。
秋风忽已厉,落叶衬残月。
脱巾坐中庭,清冷入毛发。
【注释】
王摩诘:指唐代著名诗人王维,字摩诘。散发晚未簪(zān):意谓王维晚年不束发戴簪,随意散乱。道书行:道教经典《老子》中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等语。句:引自《老子》。取鱼、挟兔、恨鹘:比喻自己不追求名利富贵。黔突:古代一种车饰,用铜或铁片做成,形似龟甲,用以蔽日遮阳。厌厌:疲倦貌。谁:何人。屋穿:房屋倒塌,形容家境贫困。茨草:野草。数骨:计数骨头。秋风:指深秋的风。忽已厉:忽然变得猛烈起来。脱巾:摘下头巾。清冷:清凉冷寒。毛发:头发。
【译文】
五十年仕宦生涯,所到之处并不显耀。
捕鱼时不把渔叉当作武器,捉兔子也不愿用箭射。
退隐归田后身心舒畅,谁也敢对他大呼小叫。
破败的茅屋每遭风雨摧残,瘦弱的驴子只剩几根骨头了。
秋风凛冽忽然变得凶猛,落叶衬照着残月。
他摘下头巾坐在庭院中,清冷的气息直透入毛发。
【赏析】
这是组诗的序言,诗人借对王摩诘诗歌的喜爱,抒发自己的仕途失意,隐居田园的感慨,并以此自喻。
第一首是诗人对自己一生仕宦生涯的回忆和总结,以夸张的笔墨表现了诗人在官场上的得与失,以及对名利富贵的看法。
第二首写自己退居乡间后的生活,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美景的热爱,以及内心的宁静安详。
第三首是全诗的中心,也是诗人的自我写照。诗人通过描绘自己在贫病交迫中的困顿生活,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和自己内心的愤懑。
第四首则是诗人对自己仕途失意的感慨,以及对归隐田园生活的向往。
第五首是对前四首的总括,也是诗人自我反思的结果。诗人通过对自己的评价,表达了对人生真谛的理解,以及对自然的感悟。
整组诗以咏物起兴,通过咏赞王摩诘的诗作,表达了诗人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和思考。同时,诗人还通过自己的经历来反观社会现象,对当时的政治腐败和社会风气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