潩流寒且急,岸草已凋摧。
石发尚堪把,江人曾不来。
谁知乌榜去,留采碧潭隈。
持作吴乡味,能令案渌杯。

李密,唐代诗人,字令公,号许国公,郑州新郑人。他以《赠从弟》诗最为著名。这首诗写于安史之乱期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思念。

译文:
李密学到了制作苔酱脯的方法,是亲自采摘制作的。
溪水寒冷而且湍急,岸边的草木已经凋零枯萎。
石头尚且还能握住,江边的人却未曾来过。
谁能想到乌榜会去,只留下碧潭边的采物。
拿着它做成吴地的食物,能让案上清亮的酒杯。

赏析:
这首诗以“李密学遗苔酱脯云是自采为之”开篇,点明了主人公的身份和所做之事。接着,诗人通过描绘溪水的寒冷、岸边草木的凋零以及石头的坚韧,展现了一幅宁静而又凄凉的画面。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一种深沉的氛围,让人感受到诗人内心的孤独与哀伤。

接下来的几句,诗人转向了对过往的追忆。“石发尚堪把,江人曾不来。”这里的“石发”可以理解为石头上的苔藓生长,而“江人”则可能是指那些曾经来到江边但未能留下痕迹的人们。这种对过去的缅怀,既表现了诗人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也暗示了他对故乡的深深眷恋。

在诗的后半部分,诗人突然转换了主题,“谁知乌榜去,留采碧潭隈。”这里,“乌榜”可能是一种特殊的捕鱼工具,而“碧潭隈”则是指清澈的溪流或湖泊的边缘。这句诗表达了诗人对于过去美好时光的怀念,同时也透露出他对当前生活状态的不满和对未来的期待。

最后一句“持作吴乡味,能令案渌杯。”则是诗人对自己所做之物的评价。他认为,这道菜不仅具有家乡的特色,还能够让品尝者感到愉悦。这句诗体现了诗人对故乡美食的赞美,同时也表达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首诗通过对自然景色和人文情感的描绘,展示了诗人的内心世界和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同时,这首诗的语言优美,结构紧凑,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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