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山阳王康为定陶王。
六月,上悉封诸舅:王谭为平阿侯,商为成都侯,立为红阳侯,根为曲阳侯,逢时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太后母李氏更嫁为河内苟宾妻,生子参;太后欲以田分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参为侍中、水衡都尉。
御史大夫张忠奏京兆尹王尊暴虐倨慢,尊坐免官;吏民多称惜之。湖三老公乘兴等上书讼:“尊治京兆,拨剧整乱,诛暴禁邪,皆前所稀有,名将所不及;虽拜为真,未有殊绝褒赏加于尊身。今御史大夫奏尊‘伤害阴阳,为国家忧,无承用诏书意,‘靖言庸违,象龚滔天。’”源其所以,出御史丞杨辅,素与尊有私怨,外依公事建画为此议,傅致奏文,浸润加诬,臣等窃痛伤。尊修身洁己,砥节首公,刺讥不惮将相,诛恶不避豪强,诛不制之贼,解国家之忧,功著职修,威信不废,诚国家爪牙之吏,折冲之臣。今一旦无辜制于仇人之手,伤于诋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听,独掩怨雠之偏奏,被共工之大恶,无所陈冤诉罪。尊以京师废乱,群盗并兴,选贤征用,起家为卿。贼乱既除,豪猾伏辜,即以佞巧废黜。一尊之身,三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甚哉!孔子曰:‘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是惑也。’‘浸润之谮不行焉,可谓明矣。’愿下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定尊素行!夫人臣而‘伤害阴阳’,死诛之罪也;‘靖言庸违’,放殛之刑也。审如御史章,尊乃当伏观阙之诛,放于无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举尊者,当获选举之辜,不可但已。即不如章,饰文深诋以诉无罪,亦宜有诛,以惩谗贼之口,绝诈欺之路。唯明主参详,使白黑分别!”书奏,天子复以尊为徐州刺史。
【注释】
徙:调任。山阳王康:指山阳王刘康,西汉时期的一位皇子。定陶王:古代封侯的称号。六月:指汉文帝六年(公元前176年)。上悉封诸舅:皇帝全部封赏了他的亲戚。平阿侯:封赏给刘谭。成都侯:封赏给刘商。红阳侯:封赏给刘立。曲阳侯:封赏给刘根。高平侯:封赏给刘逢时。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太后母李氏:李氏,即薄姬,西汉时期的一位皇后,也是汉文帝刘恒的母亲。苟宾:人名,具体身份不详。田分:人名,具体身份不详。参:刘参,即刘长,刘恒的儿子。源其所以:追究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御史大夫张忠:官名,负责监察、执法等事务。京兆尹:地方官名,负责京兆地区的行政司法工作。三老公乘兴:人名,具体身份不详。上书讼:向皇帝上书控告。“尊治京兆,拨剧整乱,诛暴禁邪”:意思是张忠弹劾王尊在治理京兆地区的时候,清除混乱,整顿秩序,惩处邪恶。“靖言庸违,象龚滔天”:意思是说,张忠对王尊的批评是公正的,但是言辞过于严厉,就像龚遂一样。靖言:公正的言论。象龚:龚遂,汉朝官员,以刚直廉洁而著名。傅致奏文:呈交奏文。傅致:呈献。“爰自高祖”至“威信不废”:意思是从高祖开始,汉朝建立,到孝文帝时期,汉朝的威信没有中断过。“一尊之身”,这里指王尊。“三期之间,乍贤乍佞”:意思是说王尊在三个任期内,有时候表现得像贤能的人,有时候又表现出谄媚的态度。“浸润之谮不行焉,可谓明矣。”:意思是说,即使有谗言也不起作用。“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是惑也”:孔子的话,意思是喜爱他,就想让他活着;厌恶他,就想让他死去,这是迷惑的做法。“浸润之谮不行”:意思是即使是温和的谗言也不会被接受。“爰白黑之分”:意思是让黑白分明。
【赏析】
这首诗是汉代文学家班固的作品《汉书卷三十·志第三十五·刑法志》中的一段记载。诗中记录了汉武帝时期五位大臣因得罪皇帝而被免职的故事,并批评了皇帝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态度。诗中描述了五位大臣的遭遇和他们的忠诚与才能,以及皇帝对他们的处理方式。同时,诗中也批评了皇帝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态度,认为这是一种迷信和偏执的表现。这首诗通过描绘五位大臣的经历,揭示了封建专制制度下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封建专制制度的不满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