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桓皇帝中延熹八年(乙巳,公元一六五年)
春,正月,帝遣中常侍左忄官之苦县祠老子。
勃海王悝,素行险僻,多僭傲不法。北军中候陈留史弼上封事曰:“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虽隆必示之以威,体虽贵必禁之以度,如是,和睦之道兴,骨肉之恩遂矣。窃闻勃海王悝,外聚剽轻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必有羊胜、伍被之变。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隆於友于,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如是,则圣朝无伤亲之讥,勃海有享国之庆。不然,惧大狱将兴矣。”上不听。悝果谋为不道;有司请废之,诏贬为瘿陶王,食一县。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资治通鉴

卷五十五

汉纪四十七

孝桓皇帝中延熹八年(乙巳,公元一六五年)

春,正月,帝遣中常侍左忄官之苦县祠老子。

勃海王悝,素行险僻,多僭傲不法。北军中候陈留史弼上封事曰:“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虽隆必示之以威,体虽贵必禁之以度,如是,和睦之道兴,骨肉之恩遂矣。窃闻勃海王悝,外聚剽轻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必有羊胜、伍被之变。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隆於友于,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如是,则圣朝无伤亲之讥,勃海有享国之庆。不然,惧大狱将兴矣。”上不听。悝果谋为不道;有司请废之,诏贬为瘿陶王,食一县。

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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