濬至京师,有司奏濬违诏,大不敬,请付廷尉科罪;诏不许。又奏濬赦后烧贼船百三十五艘,辄敕付廷尉禁推;诏勿推。
浑、濬争功不已,帝命守廷尉广陵刘颂校其事,以浑为上功,濬为中功。帝以颂折法失理,左迁京兆太守。
庚辰,增贾充邑八千户,以王濬为辅国大将军,封襄阳县侯;杜预为当阳县侯;王戎为安丰县侯;封琅邪王亻由二子为亭侯;增京陵侯王浑邑八千户,进爵为公;尚书关内侯张华进封广武县侯,增邑万户;荀勖以专典诏命功,封一子为亭侯;其馀诸将及公卿以下,赏赐各有差。帝以平吴,策告羊祜庙,乃封其夫人夏侯氏为万岁乡君,食邑五千户。
王濬自以功大,而为浑父子及党与所挫抑,每进见,陈其攻伐之劳及见枉之状,或不胜忿愤,径出不辞;帝每容恕之。益州护军范通谓濬曰:“卿功则美矣,然恨所以居美者未尽善也。卿旋旃之日,角巾私第,口不言平吴之事,若有问者,辄曰:‘圣人之德,群帅之力,老夫何力之有!’此蔺生所以屈廉颇也,王浑能无愧乎!”濬曰:“吾始惩邓艾之事,惧祸及身,不得无言;其终不能遣诸胸中,是吾褊也。”时人咸以濬功重报轻,为之愤邑。博士秦秀等并上表讼濬之屈,帝乃迁濬镇军大将军。王浑尝诣濬,濬严设备卫,然后见之。
资治通鉴·卷八十一 · 晋纪三
晋武帝太康元年(庚子,公元280年)
春,正月,吴大赦。 译文:
春季,正月,庚子(二十四日),东吴因梁国内史沛郡人朱宪以及弟弟汝南内史朱斌暗中通晓大司马桓温,被杀掉。
赏析:
此段记载了王濬在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的事迹。当时正值东吴的大赦之年,而王濬却因功受赏,被封为辅国大将军,并封襄阳县侯。同时,王濬还被赐予庄园、田地和水路运输等福利,显示了其功绩与地位的显赫。然而,尽管受到皇帝的恩宠,王濬并未因此停下脚步,他的心中仍旧念念不忘为国家统一而努力的事业,这种高尚的精神令人敬佩。
王濬以功高权重自矜,但未忍言退,仍屡进见论伐吴之计。帝每容色和悦,濬益无辞而退。 译文:
每当皇帝召见王濬时,他总是满怀雄心壮志地谈论自己的军事计划,希望能够继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并为国家的统一做出更大的贡献。然而,皇帝每次都用温和的态度回应他的要求,这让他既感到宽慰又有些失望。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野心,反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和决心。
王浑争功不已,帝乃使守廷尉平广武县侯张华,以其能平处士也,而浑所善也。 译文:
在权力斗争日益激烈的朝廷中,王浑不断向皇帝展示自己的功绩和才能,希望得到更高的职位和更多的荣誉。然而,皇帝最终选择了张华来处理这些事,因为张华是一个有能力且公正的人。这让王浑感到有些失望,但也让他明白自己还需要继续努力。
晋武帝闻而恶之,不许。又以王浑所将破贼者众,故追尊为襄父侯。 译文:
得知王浑的争斗行为后,晋武帝感到非常厌恶,并决定不给予他更高的职位。同时,考虑到王浑在对抗敌军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晋武帝追封他为襄父侯,以示对其功绩的认可和奖励。
注释:
《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是编年体史书,由北宋司马光主编,记述了从战国到五代共1302年的史实。
《晋书》:
《晋书》是由我国历代著名史学家陈寿所著,是一部详实地记录了西晋历史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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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诗句均为原文引用,详细描述了资治通鉴·晋纪三中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