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文皇帝中之上元嘉十五年(戊寅,公元四三八年)
春,二月,丁未,以吐谷浑王慕利延为都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镇西大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陇西王。
三月,癸未,魏主诏罢沙门年五十已下者。
初,燕王弘至辽东,高丽王琏遣使劳之曰:“龙城王冯君,爱适野次,士马劳乎?”弘惭怒,称制让之。高丽处之平郭,寻徙北丰。弘素侮高丽,政刑赏罚,犹如其国。高丽乃夺其侍人,取其太子王仁为质。弘怨高丽,遣使来上表求迎,上遣使者王白驹等迎之,并令高丽资遣。高丽王不欲使弘南来,遣将孙漱、高仇等杀弘于北丰,并其子孙十馀人,谥弘曰昭成皇帝。白驹等帅所领七千馀人掩讨漱、仇,杀仇,生擒漱。高丽王以白驹等专杀,遣使执送之。上以远国,不欲违其意,下白驹等狱;已而原之。

资治通鉴 · 卷一百二十三 · 宋纪五

春,二月,丁未,以吐谷浑王慕利延为都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镇西大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陇西王。

三月,癸未,魏主诏罢沙门年五十已下者。

初,燕王弘至辽东,高丽王琏遣使劳之曰:“龙城王冯君,爱适野次,士马劳乎?”弘惭怒,称制让之。高丽处之平郭,寻徙北丰。弘素侮高丽,政刑赏罚,犹如其国。高丽乃夺其侍人,取其太子王仁为质。弘怨高丽,遣使来上表求迎,上遣使者王白驹等迎之,并令高丽资遣。高丽王不欲使弘南来,遣将孙漱、高仇等杀弘于北丰,并其子孙十馀人,谥弘曰昭成皇帝。白驹等帅所领七千馀人掩讨漱、仇,杀仇,生擒漱。高丽王以白驹等专杀,遣使执送之。上以远国,不欲违其意,下白驹等狱;已而原之。

译文:

在元嘉十五年(公元438年)的春季,二月,丁末日,北魏国任命吐谷浑王慕利延担任都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镇西大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陇西王。

到了三月,癸末日,北魏国君主下令停止对沙门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下的人进行剃度。

当初,燕王慕容弘抵达辽东后,高丽国王高琏派遣使者去慰问他,说:“龙城王冯君,刚抵达野外,士兵们是否劳累了呢?”慕容弘感到羞愧和愤怒,于是用帝号命令使者退下,高丽把他安置在平郭城。后来迁移到北丰。慕容弘一向轻视高丽,他的政令刑赏与高丽国完全一样。于是高丽夺取了他的侍从人员,把慕容弘的太子王仁作为人质扣留。慕容弘对此十分怨恨,派使者送上奏章请求迎接自己。皇上派遣使者王白驹等人前去迎接他,并且命令高丽方面提供资助和护送。高丽国王不希望慕容弘南归,派将领孙漱、高仇等人在北丰杀死了慕容弘和他的十几个儿子,谥号慕容弘为“昭成皇帝”。王白驹等人率领他们手下的七千余人前去袭击孙漱、高仇,杀了高仇,活捉了孙漱。高丽国王因为王白驹等人专断杀害,就派遣使者把他们抓起来送给朝廷。皇上考虑到对方是远方的国家不想违背他们的意思,便把王白驹等人关入监狱;不久之后又赦免了他们。

赏析:

这首诗是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二月至三月间北魏与高句丽间的一次战争记载。诗中记录了北魏如何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和军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高句丽如何回应这一行为。诗中还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局势及民族关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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