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王愉不能守信都,癸卯,烧门,携李氏及其四子从百馀骑突走。李平入信都,斩愉所置冀州牧韦超等,遣统军叔孙头追执愉,置信都,以闻。群臣请诛愉,魏主弗许,命锁送洛阳,申以家人之训。行至野王,高肇密使人杀之。诸子至洛,魏主皆赦之。
魏主将屠李氏,中书令崔光谏曰:“李氏方妊,刑至刳胎,乃桀、纣所为,酷而非法。请俟产毕然后行刑。”从之。
李平捕愉馀党千馀人,将尽杀之,录事参军高颢曰:“此皆胁从,前既许之原免矣,宜为表陈。”平从之,皆得免死。颢,祐之孙也。
济州刺史高植帅州军击愉有功,当封,植不受,曰:“家荷重恩,为国致效,乃其常节,何敢求赏!”植,肇之子也。
加李平散骑常侍。高肇及中尉王显素恶平,显弹平在冀州隐截官口,肇奏除平名。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七·梁纪三
春,正月,己亥,慕容绍宗以铁骑五千夹击侯景,景诳其众曰:“汝辈家属已为高澄所杀。”众信之。
著雍执徐,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七太清二年(戊辰,公元五四八年) 春,正月,魏颍川太守王神念来奔。 壬子,以卫尉吴平侯昺兼领军将军。 诏吏部尚书徐勉定百官九品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 二月,乙丑,增置镇、卫将军以下为十品,凡二十四班;不登十品,别有八班。 又置施外国将军二十四班,凡一百九号。 〔〖胡三省注〗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十八班。 诸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左、右光禄开府仪同三司,为十七班。 尚书令,太子太傅,左、右光禄大夫,为十六班。 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傅,尚书仆射,右仆射,中书监,特进,领、护军将军,为十五班。 中领护军,吏部尚书,太子詹事,金紫光禄大夫,太常卿,为十四班。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告成。 它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 著雍执徐,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七太清二年(戊辰,公元五四八年) 春,正月,己亥,慕容绍宗以铁骑五千夹击侯景,景诳其众曰:“汝辈家属已为高澄所杀。”众信之。 绍宗遥呼曰:“汝辈” 〔{①}〕
译文:
李氏在宫中被焚烧,携带李氏及其四子带着一百多名骑兵突然逃跑。李平进入信都,斩杀了李愉设置的冀州牧韦超等一干人,派遣统军叔孙头追赶并逮捕了李愉,让他相信信都的情况,然后报告朝廷。群臣请求诛杀李愉,但魏主没有同意,命令将他锁起来送到洛阳,并且重申家法。行至野王时,高肇密使杀手杀了他。他的几个儿子到达洛阳后,魏主全部赦免了他。
魏主将要屠杀李氏,中书令崔光劝说道:“李氏正怀胎待产,如果处决她会导致残忍无比的刑罚,这就像夏桀、商纣那样的行为,过于残酷且不合于法律规范。请等到孩子出生之后才能执行刑罚。”魏主听从了他的建议。
李平捉拿李愉余党一千多人,打算将他们全部处死,录事参军高颢说:“这些人都是胁从的人,以前已经允许他们免除死罪了,应该上表陈述情况。”李平同意了他的建议,这些人最终得以免除死罪。高颢是李祐的孙子。
济州刺史高植因攻打李愉有功,当封赏的时候,他拒绝接受赏赐,并说:“家里承担着厚重的恩情,为国家效力是我应当坚持的原则,这难道是我的私欲吗?怎能敢要求赏赐!”高植是高肇之子。
加封李平为散骑常侍。高肇以及中尉王显一直厌恶李平,王显弹劾李平在冀州隐避截留官粮,高肇上奏将李平的名字除名。
赏析:
这首诗记录了南朝梁时期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梁武帝时期的一次政变和对叛乱者的审判。诗中提到的“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七”是一部重要的历史文献,记录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开始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的历史。诗中的事件发生在梁武帝天监七年(戊子),即公元五零八年,涉及的是北魏与东魏之间的一次大规模军事冲突及随后的政治处理。诗中通过描述这场政治斗争的细节和人物行动,展现了当时的政治局势及各方势力的紧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