黧面长须桀黠儿,一生浑事杀人嬉。
莫将遗像欺群目,曾向贞元殿里窥。
《破虏凯歌·黧面长须桀黠儿》赏析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周麟之所作《破虏凯歌二十四首》中的第十三首。全篇以“黧面长须桀黠儿”开篇,形象生动地刻画了一个看似粗犷、实则精明狡诈的胡人形象。他的面貌黝黑,眼神锐利,留着长长的鬓发,给人一种既凶猛又狡猾的感觉。这种描述不仅突出了胡人的形象,也为后续的叙事提供了铺垫。
接下来的内容,诗人用“一生浑事杀人嬉”来概括这位胡人的生活和行为方式。这里的“浑事杀人嬉”表达了胡人的残忍和无情,而“浑事”则强调了他的行为举止毫无节制和分寸感。通过这样的表述,我们仿佛可以看到这位胡人在生活中肆意妄为,无恶不作的情景。
诗的后半部分却发生了转折。诗人指出“莫将遗像欺群目”,暗示着这位胡人的行为并不能代表真正的胡人本质。他曾经在贞元殿里出现过,虽然面目狰狞,但并非真的如外界所传的那样野蛮凶残。这种对比和转折,使得诗歌的表达更为深刻,也让人对胡人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这首诗还巧妙地使用了典故和象征手法。诗人通过提到“曾向贞元殿里窥”,暗示了这位胡人曾在唐朝时期与唐朝的统治者有过交锋和较量,从而表现出他的侵略性和威胁性。这种象征手法使得诗歌的主题更为鲜明,也为读者留下了更多的想象空间。
这首诗通过对一位胡人形象的描绘,展现了胡人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同时也揭示了他们的本质和真实面目。诗人以其敏锐的观察力和深刻的思考力,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立体、真实的胡人形象,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胡人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