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书如此,而事如彼。
既悦我目,亦冷我齿。
我录此事,与郗超比。
名焉不刊,帖亦奚毁。
【注释】
吴王造:吴王孙权。
应命二帖赞:指《应诏帖》《中秋帖》两种书札,因是吴王造所书而得“应命”之名。
事如彼:事与愿违。
既悦我目:使我看了高兴。
亦冷我齿:使我看了不痛快。
录此事:记下这件事。
郗超比:和郗超相比。
名焉不刊:名字传颂下来。
帖亦奚毁:字迹不会毁掉。
【赏析】
这是一首题跋诗。诗的大意为:我所书写的,如此这般,事情却相反;看了使人高兴,也让人不痛快。我记述这件事,和郗超相比,名字永垂不朽,字迹也不会毁掉。
这首诗是作者在见到《应诏帖》《中秋帖》后所写的。这两件书法作品,是他一生书法艺术的代表作。他早年就以善草书闻名于世,曾作有“草圣”之称。此诗就是他在看到《应诏帖》和《中秋帖》后有感而作的。
“所书如此,而事如彼”,是说自己所书的字迹如此,可是事情的结果却恰恰相反。这两句诗表面上似乎矛盾,实际上是对书法和书法作品的一种概括和总结,即书法是艺术,书法作品又是艺术,但书法和书法作品之间又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关系。这种关系有时是和谐的,有时则是相反的。所以,诗人在写诗时,既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要表达自己的看法。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对于自己书法艺术的成就是很自信的,同时又对书法作品的结果感到遗憾。
接下来“既悦我目,亦冷我齿”。“悦”是高兴,“冷”是不愉快。这两句诗的意思是说,看了书法作品,使我感到高兴,但又使我感到不愉快。这里既有对书法作品本身的感受,也有对书法家个人情感的抒发。
“我录此事,与郗超比”,是说我把这件事情记载下来,可以和郗超相比拟了。这里的“录此”是指记录这件事的意思;“郗超”是指东晋著名书法家、文学家郗愔的儿子郗昙。据《晋书·郗鉴传》载:“郗鉴字敬远,太原晋阳人也。父昙,为东晋大司马桓温参军,尝诣温求为太子洗马,温曰:‘君名播四海,何事而求官?’答曰:‘卿号为口鼻三伏,名播四海。’温笑而许之。”可见郗超是一位很有才华的人。这里把这件书法作品和郗超相比拟,表明自己对这件书法作品的评价很高。
“名焉不刊,帖亦奚毁”,是说名留史册,字迹不会有毁灭。这里的“刊”是刻写的意思。这两句诗是诗人对书法作品的高度评价。意思是说,这件作品的名字会永远传下去,字迹也不会被毁弃。
整首诗语言简练,含义深远。它既是对自己书法艺术成就的自豪,又是对书法艺术成果的珍视;既是对书法艺术本身的评价,也是对书法作品的评价;既是对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