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清远权宰楼海司法二首

谕贼散私财,冥顽不可回。
愤然瞋目骂,吾已戴头来。
一死当凶刃,千家免劫灰。
遗孤元未有,行路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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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哭清远权宰楼海司法二首》是明代诗人李攀龙的一首五言绝句。此诗为悼念故友之作,表达了作者对朋友的深切思念之情。李攀龙(1565-1634),字于鳞,号沧溟、园池,汉族,历城(今属山东省)人。他是明朝著名的文学家和官员,与谢榛、宗臣、梁有誉并称为“明初四杰”,又与杨慎、徐中行并称作“嘉靖三大家”。他擅长诗歌和散文,尤其以七言歌行见长,被时人比作“后七子”领袖。

李攀龙表达了他对故友的哀悼之情。他回忆了故友生前的一些往事,如一起游历江南等地,以及故友的才华和成就等。最后,他用“泪尽西江水,愁生北渚云”来表达自己对故友的怀念之情。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优美,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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