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罪一也出自《礼记 · 檀弓上》,尔罪一也的作者是:戴圣。
尔罪一也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尔罪一也的释义是:尔罪一也:你的罪过只有一个。
尔罪一也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尔罪一也的拼音读音是:ěr zuì yī yě。
尔罪一也是《礼记 · 檀弓上》的第426句。
尔罪一也的上半句是: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
尔罪一也的下半句是:丧尔亲。
尔罪一也的全句是: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的上一句是: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的下一句是: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吊之可也。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于外;非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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