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出自《礼记 · 丧大记》,主人主妇室老皆杖的作者是:戴圣。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的释义是:主人主妇室老皆杖:主人、主妇、室老都拄着拐杖。这里“杖”指的是拐杖,象征着年迈或身体衰弱。这句话描绘了丧礼中,家中长辈因年老体衰而需要借助拐杖的形象。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的拼音读音是:zhǔ rén zhǔ fù shì lǎo jiē zhàng。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是《礼记 · 丧大记》的第177句。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的上半句是:三日之朝既殡。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的下半句是:大夫有君命则去杖。
主人主妇室老皆杖的全句是: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的上一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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