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出自《礼记 · 丧大记》,为世妇之命授人杖的作者是:戴圣。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的释义是: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在丧礼中,世妇受命将丧杖授给他人。这里的“世妇”指的是古代贵族中的一种女性官职,而“命授人杖”则是指按照规定将丧杖授予执行丧礼的合适人选。丧杖是古代丧礼中的一种仪式用品,用于表达哀悼之情。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的拼音读音是:wèi shì fù zhī mìng shòu rén zhàng。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是《礼记 · 丧大记》的第181句。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的上半句是: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的下半句是:士之丧。
为世妇之命授人杖的全句是: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